“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明细账户。在检查时,应注意账面结存数量与库存物资盘点表、仓库存货账的数字是否相符。单价是否按规定的方法(如,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计算,汇总金额是否正确,账面余额如果出现红字,应进一步查清是属于溢余,还是多转成本所致。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明细账户。这类账户很容易掩盖一些久悬账面,如应转未转的“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的货款收入、加工劳务收入等。检查这些账户时,必须根据其余额的大小和时间长短,以及内容摘要,农笔进行检查。 4、借、贷方发生额及余额都需要检查的账户。 “应交税金——应交增长率”明细账户的检查。该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反映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已经缴纳的增长率;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交纳的销项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纳税人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纳税人尚未交纳的增值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是检查明细账户的重点内容。 “生产成本”明细账户的检查。该账户的借方发生额是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费用,贷方发生额是企业已经生产完工并已验收入库的库存商品以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期末应注意其借方发生额有无不符合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的支出、非本期应承担的生产性支出、资本性支出等,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分配制造费用、辅助生产费用等间接费用的方法是否坚持会计的一贯性原则,计算是否准确;贷方发生额有无应纳而未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加工产品;其余额与实际盘点是否相符,有无多转、少转产品生产成本的情况。 上述账户检查的重点,是从纳税检查的角度提炼出来的。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账务处和检查工作实践既要有所侧重,又要避免以偏概全,对具体问题应做具体分析。此外,还应注意从账与账、账与凭证之间的有关联系进行检查,以核对和测定计税依据的计算是否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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