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务处理的稽查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1
摘要:(一)固定资产税务处理的内容 1.固定资产的认定和分类。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

    企业固定资产的状况集中反映在“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两个账户中,前者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后者则是前者的备抵科目,当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借记相关的费用账户,贷记该账户。在对固定资产税务处理进行检查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涉及这两个账户。

    1.根据企业设置的“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固定资产的状况,并检查是否有不应纳入“固定资产”范围的其他资产错误记入其中;结合固定资产购入、建造等的其他原始凭证,检查企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把本应固定资产原值的成本、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情况;固定资产分类是否正确,维修、折旧等的记录是否完整、正确。

    2.深入车间和管理部门了解并实地观察固定资产的存在、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停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及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等以检查企业计提折旧的范围是否恰当。

    3.结合“累计折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以及“固定资产明细账”,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重复计提折旧或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继续计提折旧的情况。

    4.审查“累计折旧明细账”以及相关原始凭证等,以查明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是否合理,计算是否准确。

    5.结合“长期应付款”、“营业外收支”等账户检查企业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记录是否正确、固定资产清理的损益记录是否正确、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是否恰当。

    【案例】  1998年对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行所得税稽查,发现如下情况,12月份改造某种生产线支出11万元,计入“待摊费用”,按5年已摊销1833元,原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待摊费用    110000 
      贷:银行存款    110000

    借:制造费用    1833
      贷:待摊费用    183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该企业改造生产线支出的会计处理不正确。按规定,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应增加固定资产原值,而不能计入“待摊费用”。 

    应调整账务处理如下:

    1.增加固定资产原值

    借:固定资产    110000
      贷:待摊费用    110000

    2.12月份增加的固定资产到次年1月才开始计提折旧,因此已摊销的费用应调增收益。

    借:待摊费用    1833
      贷:本年利润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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