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字[1996]12号 1996-02-14 税屋提示——依据财法字[1999]57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自1999年11月19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1996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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