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涉税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豫国税发[2005]111号 2005-04-30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9年9月2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现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涉税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涉税行政审批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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