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以土地投资如何纳税?

来源:总局 作者:总局 人气: 时间:2011-04-02
摘要:  问题内容: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有一宗土地,该房地产企业与另一公司成立项目部,合作开发土地,房地产企业以土地投资,另一公司以资金投资,成立的项目部以房地产企业资质开发,请问该房地产企业将土地交付项目部时如何纳税?如果纳税,其土地增值税...

  问题内容: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有一宗土地,该房地产企业与另一公司成立项目部,合作开发土地,房地产企业以土地投资,另一公司以资金投资,成立的项目部以房地产企业资质开发,请问该房地产企业将土地交付项目部时如何纳税?如果纳税,其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以房地产企业名义和资质实行项目合作开发,未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和合同,土地使用权未发生转移,不发生纳税义务。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应以房地产企业原土地计税基础确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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