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 国发明电[2014]1号 2014-06-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政府工作报告》对2014年重点工作作出了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合力推进,一些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收到实效。但必须看到,不少政策措施落实的力度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没有充分发挥对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应有的促进作用。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指出,对国务院作出的决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政府要说到做到,不然就不说,说了就要做,做就必须到位,不能“放空炮”。为此,国务院决定派出督查组,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这次督查是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的第一次全面督查,要务求实效,达到以下目的: 一要打通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力破“中梗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尽快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夯实经济稳中向好的基础,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二要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做到守土有责、奋发有为,杜绝松松垮垮、大而化之的工作状态,纠正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庸政懒政行为,兑现新一届政府向人民作出的“说到做到,不放空炮”的庄严承诺。 三要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进行诫勉约谈、通报批评甚至给予行政处分。这次督查要动真格,做到不尽责就问责,力戒“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为官不为和“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了事,切实增强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四要努力破除政策措施落实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和强化抓落实的制度保障,体现施政要求,提高行政效能,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政策措施带来的实惠,有效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督查重点 这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2014年重点工作和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三)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五)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六)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七)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九)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三)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四)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五)实行精准扶贫,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七)扩大“营改增”试点、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九)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这次督查,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较好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正在落实的,要摸清进展情况和面临的困难问题;特别对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逐一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对策。确保通过督查,使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督查方式 这次督查要借鉴以往专项督查的经验做法,创新督查方式,做到四个结合,使这次督查成为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策落实、提高行政效能、打造法治政府的重要行动。 (一)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督查的内容和重点,先认真深入开展自查,直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查找分析症结,提出抓落实的有效办法。在自查基础上,国务院将派出督查组赴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 (二)督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在开展督查的同时,邀请全国工商联和部分研究咨询机构等单位,发挥其独立性、专业性优势,对部分重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向国务院提交评估报告。把自查、督查情况与第三方评估情况进行对表分析,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增强督查实效。 (三)督查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对这次督查的部分重点政策措施,通过中国政府网和相关门户网站,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利益攸关社会群体的评价意见及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四)督查与舆论引导相结合。国务院办公厅与中央宣传部、新闻办、网信办等单位以“督查在行动”为主题,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以及有关门户网站,及时报道这次督查情况,对落实情况好的进行正面宣传,对落实不力的予以曝光。 四、督查安排 以国务院名义组成8个督查组,其中,4个督查组分别负责督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4个督查组分别负责督查部分省(区、市)。督查组成员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抽调,国务院办公厅派工作人员参加。各督查组督查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和省(区、市),经报批确定后另行通知。 督查的总体进度安排是:6月25日前,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自查并向国务院上报自查报告;6月25日至7月5日,各督查组分赴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和部分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7月10日前,各督查组将督查报告上报国务院。7月20日前,国务院听取各督查组汇报。 国务院 2014年6月6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