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征求《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元素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财办会[2014]38号 2014-12-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通用分类标准实施企业: 为反映企业会计准则变化,满足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以下简称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需要,我部对通用分类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已经完成通用分类标准元素梳理工作,形成通用分类标准元素清单征求意见稿。为使通用分类标准更加全面地反映企业电子财务报告编制需求,保障分类标准的质量,现就元素清单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将通用分类标准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扩展分类标准、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纳入通用分类标准中,作为其行业扩展部分。在完成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此版通用分类标准将作为2015版通用分类标准发布,用以替代2010版通用分类标准及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扩展分类标准、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元素清单的修订情况,我们编写了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现将《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元素清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印发你们,元素清单(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请访问财政部会计司网站(http://kjs.mof.gov.cn/)下载。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5年1月29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会计司。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 赵金光 联系电话:010-68553275 传真:010-6855253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电子邮箱:zhaojinguang@mof.gov.cn 税 屋附件1: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元素清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税 屋附件2: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元素清单(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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