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经营性用房征税依据是什么? 二、什么是经营性用房? 三、履行纳税义务时会对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吗? 四、个人经营性用房要交哪些税,按多少税率交税? (一)将自有房产用于自己生产经营的,应申报缴纳的税种及税率为: 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按半年申报缴纳,征期为每年5月1日—5月20日(交上半年),及11月1日—20日(交下半年)。 (二)将自有房产出租给他人用于生产经营的,并办理设册登记的纳税人应申报缴纳的税种及税率为: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5%×7% 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租金收入×5%×3% 地方教育附加:应纳税额=租金收入×5%×2% 印花税:应纳税额=租赁合同中租金价格×0.1% 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租赁房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计征。 ②不能准确计算成本、费用、损失的: (三)将自有房产出租给他人用于生产经营的,未办理设册登记的纳税人应申报缴纳的税种及税率为: 个人所得税:未办理设册登记的临时纳税人按个人财产租赁所得税目按次计征。 ②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注:上述第二、第三种情况,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按半年申报缴纳,征期为每年5月1日—5月20日(交上半年),及11月1日—20日(交下半年)。印花税以签订的合同行为按次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按月(次)申报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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