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对于处置状态的固定资产不再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因此不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应予终止确认。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之一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一项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就不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应予终止确认。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税费和清理费用后的净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因出售、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其会计处理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第二,发生的清理费用。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科目。 第三,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清理支出。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四,保险赔偿的处理。企业计算或收到的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冲减清理支出,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五,清理净损益的处理。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某企业出售一台机器设备,该机器设备原价200000元,累计已计提折旧100000元,支付清理费用2000元,出售取得价款130000元,支付相关税费7500元。该企业有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100000 累计折旧100000 贷:固定资产200000 (2)发生清理费用和相关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9500 贷:银行存款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7500 (3)收到出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13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30000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20500 贷:营业外收入2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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