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相比,在征收管理上有什么重大改变?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11-01
摘要:征管新机制为“税务征收、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其中,税务征收是主体,税务机关承担环境保护税的征管主体责任;企业申报是前提,要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计算、会申报”;环保监测是支撑、信息共享是基础,协作共治是关键。具体流程是“纳税人自

  问: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相比,在征收管理上有什么重大改变?

  答:《环境保护税法》与排污收费制度相比,不仅仅是名称和形式的改变,遵循税法的原理,同时吸收排污收费制度的合理因素。

  一是在申报上突出了纳税人自主申报责任和义务。与其他税种管理一样,纳税人负有自主申报的义务,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而排污收费制度规定上,排污单位首先需要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最终的排放量需要环保部门对填报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进行核定。

  二是在排放污染物计算方法上突出了计算顺序的法定性。纳税人在填报纳税申报表时确定适用的污染物排放计算方法。《环境保护税法》确定了纳税人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的四种方法,即自动监测方法、委托监测方法、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以及抽样测算方法。而排污收费制度规定上,环保部门会通过排污者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原材料与产品的物料衡算关系,将连续监控取得数据、监测数据、物料衡算方法计算的数据以及现场督察检查取得的数据结合起来,并与相关部门的数据资料、排污历史数据等进行综合比对分析确定排放量数据。

  三是在征管机制上涉及由原来的“排污者—环保”双方转变为“纳税人—税务—环保”三方。

  《环境保护税法》确定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污染物监测管理。

  征管新机制为“税务征收、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其中,税务征收是主体,税务机关承担环境保护税的征管主体责任;企业申报是前提,要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计算、会申报”;环保监测是支撑、信息共享是基础,协作共治是关键。具体流程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环保与税务涉税信息共享→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申报资料与环保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发现异常数据交送环保复核→税务机关依据环保部门的复核意见通知纳税人调整应纳税额”。与排污收费制度相比,该征管流程设计突出了纳税人自主如实申报纳税的义务和自行申报主体责任,明晰了税务机关需要承担征收主体责任、环保部门承担污染物监测管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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