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A级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2014年度评价为A级纳税级别的纳税人进行了补评和复评,具体名单通告如下,详见附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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