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7-03-20
摘要:问:我是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季度租金5万元,按照优惠政策,季度未达到9万元,免征增值税,房产税按5万元缴纳,还是按5万元/1.05缴纳?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
问:我是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季度租金5万元,按照优惠政策,季度未达到9万元,免征增值税,房产税按5万元缴纳,还是按5万元/1.05缴纳?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二条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免征增值税,因此应当按照5万元作为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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