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存货购入时由于自然原因或正常运输原因造成与发票上的数量不符,存货在仓库保管时由于正常或非正常的原因造成损益,会计上如何处理? 答:所谓“自然原因或正常运输原因”在会计上称为“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会计方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将其价值摊入所购存货的成本。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虽然相关准则没有明确规定运输途中合理损耗的处理办法,但可以根据条文规定推定应该计入所购存货成本。另外,发生的存货非正常损耗扣除责任赔偿和保险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在库存过程中发生的正常损耗计入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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