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费和会议费税前如何扣除?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2-09
摘要:  问题:1、企业若对部分员工实行通信话费补贴,税前列支是按照企业全体员工来计算是否超100元/月标准?还是按照实际享受补贴人数来计算 2、对企业自行组织召开的会务费(客户座谈会)发生的费用是否允许税前列支 3、对从党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现金奖励...

  问题:1、企业若对部分员工实行通信话费补贴,税前列支是按照企业全体员工来计算是否超100元/月标准?还是按照实际享受补贴人数来计算 2、对企业自行组织召开的会务费(客户座谈会)发生的费用是否允许税前列支 3、对从党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现金奖励(或实物奖励)是否需要缴纳个所税 4、企业为职工统一办理公交卡,但有的是一卡一票(发票),有的是多卡一票,对个人所得税如何考虑

  答复:企业所得税管理处:1、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做出新的规定之前,依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大地税发[2003]210号)的规定,你单位应暂按全体员工人数和人均100元/月计算办公通讯费用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2、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你单位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会议费,能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和材料的,准予在税前扣除。会议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个人所得税管理处:企业从费用中列支用于对员工的奖励(现金或实物),应在奖励当月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为员工办理的上下班通勤交通卡,无论费用的支付形式,按员工取得的交通费用额,并入涉及到的员工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