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1997]164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信用社因体制改革导致资产增减变化财务处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7-09-16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信用社因体制改革导致资产增减变化财务处理的通知》(国税发[1997]11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农村信用社财务处理规定,做好企业所得税征纳工作。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信用社因体制改革导致资产增减变化财务处理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1997]164号                  1997-09-16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各区县信用联社、市信用社营业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信用社因体制改革导致资产增减变化财务处理的通知》(国税发[1997]11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农村信用社财务处理规定,做好企业所得税征纳工作。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