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地税发[2001]117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1-04-20
摘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粤府[2001]1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我们制定了《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关于社会保险业务由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接管理的中央、省属和部队驻粤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问题社会保险业务由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接管理的中央、省属和部队驻粤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由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各有关单位的征收资料直接交给相应的地级以上市的地税机关,由各地税征收机关根据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供的资料征收后,直接划解省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同时将征收资料直接送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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