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风险全链条快速反应工作须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税收秩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开展增值税发票风险全链条快速反应工作。其主要内容为:税务机关利用税收大数据、风险指标模型及信息化管理手段,在发票领用、开具、抵扣(退税)等环节实时监控纳税人风险状况,评定风险等级或预警级别,并实施分类管理。 税务机关通过税控开票系统、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途径对纳税人进行风险提醒。 经税务机关评定的高风险纳税人,在办理票种核定、发票领用等业务时,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其中,对办理票种核定业务的,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应于10个工作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签署《发票使用风险提示告知承诺书》并接受税务约谈。 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发现取得标记为黄色疑点发票的,需要对其业务真实性进行承诺;取得标记为红色异常凭证的,暂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对风险等级或预警级别存有异议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核实风险事项,主管税务机关将依据约谈、调查巡查结果对纳税人风险等级或预警级别进行调整、维持或解除。同时,您也可通过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相关的政策咨询。 湖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2020年10月26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税收秩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开展增值税发票风险全链条快速反应工作。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增值税发票风险全链条快速反应机制? 增值税发票风险全链条快速反应机制是国家税务总局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打击虚开骗税风险而建立的税收风险监管制度。 在纳税人办理增值税发票领用、发票开具、发票抵扣、纳税申报(出口退税)等涉税业务时,利用大数据和风险指标模型对纳税人发票领用风险等级和发票开具预警级别进行评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并开展增值税发票风险快速识别和处理。 税务机关通过税控开票系统、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途径对纳税人进行风险提醒。 二、发票领用环节相关反应机制 对通过税收大数据评定的高风险纳税人在办理票种核定、发票领用等业务时,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其中,对办理票种核定业务的,纳税人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应于10个工作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签署《发票使用风险提示告知承诺书》并接受税务约谈。 三、发票开具环节相关反应机制 1、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企业的行为触发增值税发票风险红色预警,此时无法对外开具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将对企业开展风险事项核查。 2、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企业的行为触发增值税发票风险黄色预警,此时开具的发票将作为疑点发票。在企业确认交易真实性后,可以继续开具发票。同时,企业将对确认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票抵扣环节相关反应机制 1、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发现取得标记为红色异常凭证的,暂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如该业务真实,企业可以联系开票方,由开票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风险事项核查,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排除风险后,可以继续勾选抵扣。 2、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发现取得标记为黄色疑点发票的,需要对其业务真实性进行承诺。 五、企业对风险等级(预警级别)存在异议,怎样申请解除? 若企业对风险等级或预警级别存有异议,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核实风险事项,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约谈、调查巡查结果对风险等级或预警级别进行调整、维持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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