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原国税局下发的增值税申报表附一表中有“上期已申报、当月开具发票”这一栏,但部分地区申报表无此栏,企业将如何填报申报表? 回复意见: 由于核定发票量不能满足业务需要时,按政策规定,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提高发票版面或增加发票供应量,不会出现发票不够开具情况。因此,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无“上期已申报、当月开具发票”栏。 对纳税人因不了解政策而发生的上期已申报、次月开具发票业务,请纳税人于主管税务机关或市局沟通,经核实,上期确实已申报纳税的收入,次月开具发票后不应再申报纳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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