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范围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范围: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业(含三资和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外地驻西安单位。 二、征收依据和标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依据为未达到政策规定的安置残疾人职工人数比例,征收标准为西安市上年度职工个人平均工资总额。 三、缴费比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费比例为1.5%,计算公式为:应缴残疾人保障金=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度末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度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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