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财务通则》共由10章、78条组成。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第三章资金筹集,第四章资产营运,第五章成本控制,第六章收益分配,第七章重组清算,第八章信息管理,第九章财务监督,第十章附则。
从框架结构看,由于新《通则》只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与1993年《企业财务通则》有很大的不同,主要围绕与企业设立、经营、分配、重组过程伴生的财务活动,规定了企业财务要素的内容,对企业财务管理主体应当履行的职责、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及其财务行为进行规范,特别是解决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企业投资者与经营者职责不分、角色错位的问题,同时对财政部门在新形势下管理企业财务的任务、方式、途径作出规范,从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制度创新。 因此,《企业财务通则》将为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涉及的财务行为提供基础性制度规范,解决我国经济立法滞后所带来的财务活动无章可循、无法可依问题,为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内部职工等相关利益主体管理、监督、评价企业财务行为提供客观的依据和标准。新《通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一)界定了财务管理职责 在第二章“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中,界定了主管财政机关、企业投资者和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主管财政机关管理职责是通过建立企业财务管理基础制度、实施财政政策、监测经济运行,维护社会经济的安全、稳定,促进企业发展。企业投资者管理职责是通过决策企业重大财务事项,履行《公司法》规定的股东职权,保障企业自主经营的权益。企业经营者管理职责主要是执行投资者的决策,负责企业经营,实现资本增值。 (二)规定了企业资金筹集管理的基本内容 在第三章“资金筹集”中,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企业资本管理原则、企业投资者对增减资本的管理以及企业筹措经营资金的管理要求等作出了规定。企业依法享有的各项财政政策,应当按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三)规范了资产构建与处置的行为 在第四章“资产营运”中,对企业资金调度、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管理、对外投资与担保的财务管理、委托理财与从事高风险业务的管理要求等作出了规定。企业资产营运应当由经营者根据投资者的授权进行,对重大财务问题应当由企业投资者决策。 (四)明确了成本、费用管理的要求 在第五章“成本控制”中,要求企业实行成本、费用控制,鼓励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履行社会责任,规范成本费用开支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并区分个人与企业财务开支的责任界限。 (五)建立了企业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在第六章“收益分配”中,明确企业收入的责任范围、资产损失管理要求,对利润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取消公益金提取的规定,增加了职工要素分配的内容,明确企业应付国有利润直接上缴国库。 (六)规范了企业重组清算管理的财务内容 在第七章“重组清算”中,规定了企业改制、转让等重组需要做好的财务事项、职工安置与国家拨付土地等国有资源管理的财务政策,以及企业合并、分立、托管等重组中的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的原则。 (七)构建了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制度 在第八章“信息管理”中,强调了企业报送会计报表的义务,对企业推行信息化管理、建立财务预警机制提出了要求。同时,要求主管财政机关建立经济运行监测制度,加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管理,并建立对企业进行财务评价的信息管理制度。 (八)构建了企业的财务监督体系 在第九章“财务监督”中,从企业经营者、投资者和主管财政机关三个层次构建企业财务监督体系,明确监督内容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鉴于企业类型复杂,财政监督手段需要加强并予创新,借鉴证券管理的经验,引入了“公开谴责”的处罚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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