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调查的通知 国税函[2002]744号 2002-08-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摸清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基本情况,总局决定就有关情况开展一次专项调查。现将有关调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购进农产品并以农产品收购凭证或农业生产单位及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调查内容 详见《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调查表》。 三、时间要求 本次调查工作2002年9月15日结束,9月20日之前将《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调查表》报送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02年8月16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