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税法第三十四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如果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是负数如何处理,能否作为未弥补亏损结转下年?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是按2007年修订的执行还是会下发2008年的呢?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如果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是负数,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当年亏损,则不允许实行税额抵免,但按照税法的规定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已经废止。新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即将公布并明确具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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