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探讨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18
摘要:  一、我国现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1.未以技术创新项目、行为为优惠对象。大量优惠给予园区内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7.税收优惠以所得税为主,且缺乏支持力度。由于新技术、新工艺不断被采用,高新技术产品成本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直接成本所占的比例不断降低,间接费用的比例大大增加,大量的研发费用、技术转让费用等无形资产以及科技咨询的投入往往大于有形资产的投入,这些开支目前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新产品上市需要大量的广告宣传费用,这些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导致高金术含量的产品增值税税额高,抑制了企业应用新技术,从事技术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税收优惠以所得税为主,在我国多数企业目前处于微利或亏损情况下,这种优惠措施基本起不到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生产新产品的作用。
  二、完善我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政策的基本思路
  1.以因时因地制宜地技术创新项目为税收优惠对象。根据技术创新活动的特点,通过项目优惠或研究开发环节优惠,刺激具有实质意义的技术创新行为,同时规定可享受优惠的研究项目或研究开发行为,确定前期研究环节、中试阶段等优惠标准。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扩大的区外,只要是高新技术企业就可以享受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非高新技术企业,只要其进行规定项目的技术研究开发或技术改造,也应享受税收优惠。由于企业参与的技术创新项目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和高回报的特点,科技税收优惠的重点应放在补偿和降低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风险方面,将目前主要对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和销售给予税收优惠,逐步转化为对技术研究开发补偿和中间试验阶段给予税收优惠。同时,各地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应在国家产业结构合理布局的背景下,根据产业重点发展的领域,在不同时期相应选择适合本地区人才、资源状况的重点项目和税收手段,进行政策扶持范围和重心的动态调整。
  2。完善科技税收法规。加快有关科技税收方面的立法步伐,提高科技税收法律的权威性,并创造条件尽快对科技税收优惠实施单独立法。我国现行科技税收法律的层次较低、权威性差。因此,应对一些已经相对成熟的条例、法规,通过必要的程序使之上升到法律的层次。另外,国家应制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基本法》,并根据这一法律的要求,对目前零散在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种通知、规定中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归纳梳理,结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优惠的目标、原则、方式及其措施、范围、审批程序等内容,消除现行法规之间矛盾、重复,加强科技税收优惠的规范性、透明性和整体性。应赋予地方一定限度的税收立法权,使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与中央地方的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进一步明确管理权限的划分,以提高行政效率。
  3.对企业R&D联合体支持。美、日、欧等国家,均有对“企业R&D联合体”的支持政策,即政府对多家企业或科研机构投资组成的联合体或研究发展中心予以包括经费资助在内的多种优惠政策。例如美国国会1984年制定了“国家合作研究法案(NCRA)”,1988年又通过了“混合贸易法案(OTB)”,专门制定了一个“先进技术计划(ATP)”,由商业部的“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院”执行。ATP可以支持企业开展长期的具有风险的R&D项目。日本著名的通产省是主持工业R&D联合体的最重要的部门。它从1961年就开始给予次类联合体减免税的“技术研究协会”的地位。会员企业在联合体中的投资视为生产成本,前三年2/3的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完毕。从中可以明显看出,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对企业进行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地组织创新地支持。产、学、研R&D联合体或企业R&D联合体,对科技成果的转化有重要、长期的积极作用,税收政策应对科研院所与一个或数个企业组成的开发与应用联合组织或企业予以综合性的支持政策,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促进实现科技开发与成果转化的有机衔接。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下一页>>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