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为不断扩大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推动税务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按照大连市国税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精简规范,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现将第一批取消的《补发税务证件申请审批表》等15种涉税文书报表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15【点击下载】 1.补发税务证件申请审批表 2.重新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3.非正常户恢复正常管理审批表 4.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5.发票领购单 6.发票验(交)旧申请表 7.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审批表 8.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额抵顶申请表 9.不予加收滞纳金申请审批表 10.加油机税控装置初始化登记表 11.取消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 12.税务认定审批确认书 13.税务认定年审审批表 14.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审批表 15.网络申报纳税协议书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4月30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不断扩大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推动税务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按照大连市国税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精简规范,切实解决纳税人涉税表证单书多、填表烦、填表难等问题,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最大限度的方便纳税人。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2014年第21号)取消简并的15种涉税文书报表基础上,我局又对15种涉税文书报表进行了取消简并,并从5月1日起施行。 我局第一批取消简并的15种涉税文书报表,主要包括《发票领购单》、《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发票购(交)旧申报表》、《网络申报纳税协议书》、《补发税务证件申请审批表》等纳税人经常性填报的涉税文书。经初步测算,本次取消简并幅度占比纳税人经常性填报涉税文书总量的20%(不含纳税申报表附表及财务会计报表),预计年平均(指税务登记免填单服务、网络申报协议书取消简并、发票发售文书的取消简并)为11万纳税人减轻19万次填报负担,办税时间平均缩短约4分钟。 接下来,我局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要求,进一步开展涉税文书报表的取消简并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涉税文书报表的重点清理范围:一是对不在行政审批目录、税收执法权力目录中的相关文书报表,以及文书报表来源文件已废止执行的相关文书报表,马上取消;二是按总局要求设定的涉税文书报表,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获得相关信息的文书报表,通过改进业务流程,进而取消;三是对我局设定涉税文书报表,填报意义不大,取消简并之后有利于优化服务纳税人的文书报表,予以取消。对以上取消或简并的涉税文书报表,将分批公布。 今后,我局将对涉税文书报表统一实行归口管理和统一编码制度。统一涉税文书报表式样,填写标准和使用说明。通过顶层设计推进涉税文书报表事项的后续管理,降低征纳双方的涉税风险、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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