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75号(财税金融类123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预函[2020]第154号 2020-09-28 范树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评估专业优势,推进财税治理体系深入改革,实现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财政预算资源配置顶层设计,统筹优化、高效运用财政资源 (一)关于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近年来,财政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狠抓政策落地,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绩效管理范围已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中央本级项目、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央和省级层面已初步建立以项目支出为主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稳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推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关于借助科技手段完善绩效评价。财政部向来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目前已将全过程绩效管理嵌入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多个环节均实现了数据自动提取、汇总。此外,还借助“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将绩效管理相关模块嵌入到系统当中,在线分级分类汇总绩效信息,实现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结果可视化,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研究借助大数据分析等方法,推动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 (三)关于将社会效益大、产出效益高、安全稳定强的项目列入刚性绩效评价需求。2016年以来,财政部建立并完善财政评价常态化机制,每年选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项目,组织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实施绩效评价,截止目前,已开展评价200多项。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机制,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 二、关于提高国家财政现代治理能力,建立科技引领的绩效评价体系 (一)关于构建行业标准。财政部组织中央部门和地方积极推进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目前形成了共18个大类、95个支出方向、4000余条绩效指标。另外,广东、湖南等地建立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线上审核、查询、布置、监督等功能,并逐步尝试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的绩效指标库。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重点领域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继续推动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 (二)关于实施项目全周期跟踪问效。目前,所有中央本级项目、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以及专项转移支付都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执行中,组织中央部门对所有本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年度终了,组织中央部门和地方对照年度绩效目标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初步实现了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同时,中央财政还建立了重点绩效评价机制,并不断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推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进完善政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突出管理重点,充分发挥各方面管理的积极性。 三、关于运用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绩效,发挥资产评估行业发现价值优势 以资产评估机构为代表的第三方机构作为独立的专业机构,是绩效评价的重要参与力量,对提升绩效评价的独立性和可信度,加强社会监督和扩大公众参与,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发挥着积极作用。2014年4月,财政部预算司、中评协发布了《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引导资产评估机构服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2019年7月,中评协发布《资产评估行业市场开拓路线指引(2019年)》,明确提示资产评估行业根据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等委托,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同时,财政部围绕促进资产评估机构服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开展了多项课题研究,包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评估及咨询服务研究、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业务实务操作、财政支出项目归类整合及绩效指标提炼工作难点及解决对策研究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业质量监督管理,推动提升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专业作用。 四、关于制定绩效评价结果制约机制,完善评价管理链条,提升评价结果应用 财政部始终坚持“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要问责”,把加强绩效结果应用作为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的“牛鼻子”来抓。一是在2020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中,组织各中央部门将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自评、财政和部门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大幅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对170多个项目进行预算评审,涉及资金1700多亿元,审减率36%,大幅剔除了部门预算申报中的不合理支出。二是将绩效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压减低效无效资金。目前有关部门已根据评价结果对民航发展基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三是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及应用机制。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部门和单位,督促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核查。针对重点绩效评价中暴露的问题,先后约谈部分中央部门,督促整改落实,推动评价结果真正应用到位。下一步,我们将探索研究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办法,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利用绩效结果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五、关于逐步推行财政预算绩效评估报告作为要件,与预(决)报告一同上报人大、监察和审计机构 财政部积极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选择中央部门的绩效自评结果、财政评价报告、部门评价报告,随同中央决算报送全国人大并推动向社会公开,倒逼部门单位绩效责任落实。2020年,财政部将394个项目绩效自评表、25个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或参阅,数量比上年增长48.7%、12.5%。同时,100个中央部门随同本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了351个项目自评表、84个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稳妥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逐步扩大绩效信息公开范围,提高预算绩效透明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423 财政部 2020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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