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际会计准则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协同并轨的重大里程碑,历经10多年的努力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2014年5月发布了新收入确认准则,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源于客户合同的收入》(“IFRS 15”),和《美国会计准则汇编第606号—来源于客户合同的收入》。IFRS15的生效日期为2018年1月1日,允许提前采用。美国准则下的生效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可提前一年采用。 在我们为一些企业提供该准则培训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一个令人担忧的情况: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可以等到17年才考虑如何来应对这个准则。由于新准则的采用当年对比年度的财务数字也有一定追溯调整的要求,即使企业不准备提前采用,也必须对2016及2017年度的存量客户合同收入运用新准则进行核算并评估会计影响。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评估会需要许多其他部门的配合(比如销售部门,预算部门,法务部门等等)。因此,新的收入确认准则来的比想象之中更迫在眉睫!近日财政部也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其内容与IFRS 15基本一致,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016年4月30日。
新的收入确认准则新在哪里? 哪些行业会受到重大影响,企业需要重新考虑的因素有哪些?(以下只是一些较典型的例子)
对财务报表披露的影响是什么?
企业应从哪些方面来应对新收入确认准则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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