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为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和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来进行处理。
一、正常原因造成的
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存货盘亏领导批准前:(假设不考虑增值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单位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个人赔偿)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非正常原因造成的
属于企业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如: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存货盘亏领导批准前:(假设不考虑增值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批准后:
借:营业外支出(单位承担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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