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财税字第103号 财政部关于承包勘探、开发海洋石油资源的工程作业计算征收所得税问题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82-04-06
摘要: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对外国企业承包勘探、开发海洋石油资源的工程作业,已明确规定按其承包收入总额核定利润率,计算应纳税的所得额。为了便于统一执行,现暂定按其承包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十为应纳税的所得额。

财政部关于承包勘探、开发海洋石油资源的工程作业计算征收所得税问题

[82]财税字第103号       1982-04-06

  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对外国企业承包勘探、开发海洋石油资源的工程作业,已明确规定按其承包收入总额核定利润率,计算应纳税的所得额。为了便于统一执行,现暂定按其承包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十为应纳税的所得额。

财政部

1982年4月6日

标签: 采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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