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地税发[1996]164号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对镇(区)文化站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6-10-15
摘要:近年来,我市许多镇(区)文化站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镇(区)政府的支持下,为弥补文化站经费不足,引进市场机制,以经补文,多业助文,开展多种经营,使我市镇(区)文化站的经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活跃了我市文化市扬。

  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的规定为准。

  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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