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条款的通知 深证上[2021]433号 2021-05-07 各市场参与人: 结合当前市场相关技术系统改造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年3月修订)》第4.5.1条关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信息独立于其他股票分别揭示的规定,第4.5.2条关于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需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规定,以及第4.5.4条关于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限制的规定,自2021年5月17日起实施。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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