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再议消费税 超700亿元年税收如何分配?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肖夏 人气: 时间:2024-07-17
摘要:白酒的消费税从生产端调整到批发、销售端征收的难度较大,这与酒水销售渠道庞杂、价格体系复杂有关;啤酒、黄酒、葡萄酒等征收调整难度较小,但同时对消费税的贡献也小。

       一年超过700亿元的酒类消费税,该怎么收?

       近期消费税改革再次成为酒业热议的话题。在最近一些上市酒企的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上,也有投资者问到了消费税调整的动向。

       1994年至今,酒类消费税已经征收了30年。其间虽然多次调整,但整体上看,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等酒类产品贡献的消费税,随着酒业销售体量膨胀持续上升。

       酒业的消费税是在生产环节征收,而此次改革探讨可能出现的征收环节后移,且央地分配也可能出现调整,引起了酒业广泛关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行业分析人士普遍认为,白酒的消费税从生产端调整到批发、销售端征收的难度较大,这与酒水销售渠道庞杂、价格体系复杂有关;啤酒、黄酒、葡萄酒等征收调整难度较小,但同时对消费税的贡献也小。

       但与此同时,随着不同品类、不同体量酒企加速分化,酒业对现行的白酒从量消费税、葡萄酒消费税等也一直有反馈意见。

白酒:消费税征收后移难度大

       每一次消费税改革的讨论,都绕不过酒。

       2019年《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公布、2021年《求是》杂志提出“加大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力度,研究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都在酒业引起广泛关注。

       酒业是消费税的重要贡献者。中国税务年鉴显示,2022年的消费税收入中,烟草、石油燃料、汽车、酒四大行业的消费税分别占到53.4%、33%、7%、4.6%。

       2023年,消费税收入规模约1.61万亿元。按比例推算,去年酒业贡献的消费税应该在740亿元以上。

       这当中,每年含税销售额超过7000亿元的白酒贡献了大头。

       目前白酒产品的同时面临从价消费税、从量消费税,前者以最后一级销售单位销售价的60%作为最低计税价格,税率20%,后者统一按照0.5元/斤或0.5元/500毫升征收,不分产品价格。

       以52度飞天茅台酒为例,每瓶除了5毛钱的从量税外,在批发代理渠道,按照1169元的出厂价扣掉价外的增值税后推算,还有124元的从价税,而在直销渠道,由于官方指导价更高,从价税还要再高二三十元。

       在多次税务政策打补丁后,白酒的消费税征收已经相当清晰。平安证券研究就发现,2018年以后,白酒上市公司的整体消费税率稳定在13%以上。

       但本轮税改,最受关注的是消费税征收环节可能后移至批发、零售环节,同时地方与中央关于消费税也可能调整分配,目的是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目前,消费税是完全上交给中央。

       白酒消费税后移,会面临哪些变化?

       在行业观察人士看来,由于纳税主体和征税依据都显著增加,消费税征收后移不仅会带来税基的复杂、波动,也会面临较大征收管理难度。

       目前白酒的消费税都是向生产方征收,由酒企缴纳至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主体、量价依据清晰。如果后移到批发、零售环节,越往后征税主体越多,价格依据越复杂。

       一方面,征收后移后,如征收依据调整为市场零售价,理论上会提高税基,但实际情况并不能一概而论。

       以茅台为例,如果调整到零售环节征收,税基将从1169元到1499元提升至1499元到2500、2600元不等,如果调整到批发环节,税基也将提高到2300元以上。这当然会带来消费税的提高,但其征税依据将随着实际零售价、批发价波动而持续变动,并且波动会非常频繁。

       而面对市面上价格倒挂的产品,则可能出现税基不升反降的情况。近年不少白酒产品都存在实际零售价持续低于出厂价的情况,包括不少名酒的大单品。

       另一方面,白酒产品的渠道环节众多,终端规模庞大,征收难度大,渠道各个环节也价格不一,征收依据也更为复杂。

      “酒类拥有庞大复杂的分销体系,小、杂、乱是销售商的主要特征,无论是消费端还是经销端,都会给征收带来一定困难。”知趣咨询总经理、酒业观察人士蔡学飞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白酒消费税调整到零售端征收,几无可能。”山东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酒业分会秘书长、千里智库创始人欧阳千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终端很难承担消费税,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税率都不同,很多终端门店甚至都没有上游进货凭证,征收起来会有困难。”

       夫妻店形式的烟酒店,在白酒销售端广泛存在。以山西汾酒为例,其全国可控终端上百万家。

       调整至批发环节也有难度。对比消费税贡献更大的烟草、石油,白酒渠道体系要庞杂得多,经销商之间体量差距大,不同地区经销商的库存还会互相流通,而且普遍存在提前大量进货的情况,赊销、退货也时常发生。

       如果调整至批发环节,一方面可能因为影响经销商的现金流和利润,抑制渠道的进货意愿进而影响白酒企业的销售,另一方面也会带来较大的征税工作量。

       以前五大白酒上市公司为例,经销商少则两千家上下,多则八千多家。方正证券的研究就认为,从征收条件的成熟来看,白酒批发商数量也超过100万家,跟当前生产商数量相比,明显更难纳入征管范围。

消费税“下放”对酒企、地方影响不一

       消费税征收后移,对税务体系的监管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

       根据国泰君安的研究,英国、日本、韩国等绝大多数国家,酒类征税主要是生产环节征收,仅有少数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等会在批发零售环节征收。

       即便是在后端征收,也是特殊情况。以美国为例,东北证券研究指出,其烈酒的联邦酒税主要面向生产商征收,只有少数情况下将征收环节后移至批发零售环节,由于美国针对烟、酒实行特别税收监管制度,只有在销售给监管体系外的企业或个人时才征收消费税。

       当然,随着酒企加码数字化建设,地方征收管理体系水平也在提高,后端征税的可行性依然是提升的。

       如果最终调整,对于酒企和地方政府又会带来哪些影响?

       即便是消费税征收后移,也不代表酒企就能减轻税负。为确保市场竞争力,当前白酒生产企业普遍向渠道、终端提供政策性费用支持。一旦征收后移,渠道、终端自然会向议价能力较弱、品牌力较弱的酒企要求更多补贴,减少甚至抵消这部分税费开支。只有少数品牌力强、渠道议价力强的高端白酒可以拒绝补贴,而渠道、终端则会进一步向下游消费者转嫁这部分成本。

       有研究就认为,头部优势酒企与中后端酒企之间的市场竞争格局会进一步分化。

       从中国的情况来看,如酒的消费税分配出现调整,在不同环节征收,会对不同省市产生不同影响。

       白酒消费大省多在中东部,且一二线城市白酒消费能力更强,但头部酒企多在中西部且集中在中小城市,消费地与生产地明显不对等。

       如果征税转移到销售端且地方可分享,广东、山东、河南、江苏、安徽等省份将征到更多消费税。如果征税依旧保留在生产环节,则有利于四川、贵州等白酒生产大省。

      “牵一发动全身。”有券商分析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评价。

       但无论征收是否调整,如地方政府能消费税,将有动力鼓励消费、改善消费环境,抑制地方保护主义,也可逐步改变地方政府以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发展模式。

       相比之下,业内对于白酒的从量税反馈意见要更大。

       由于从量税不分价格统一征收,越是高端白酒,越是提价,消费税率反而相对越低。

       这一点对比上市酒企也能明确看出。平安证券研究发现,2007年到2020年十四年间,高端白酒(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消费税率平均为7.5%,而低端白酒(顺鑫农业的牛栏山、金种子酒、老白干酒)平均则达到14.6%。

       这也导致了产品价格相对更低的中小酒企,客观上面临更大的消费税负。有不少行业人士就认为,有失公平,影响中小酒企的生存,对行业一直有呼声建议减免。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就了解到,即便是今年“两会”期间,也有酒业人大代表建议取消白酒的从量税。

其他酒类消费税贡献少

       白酒之外,啤酒、葡萄酒、黄酒也都面临消费税,已经多年未变。

       其中,黄酒和啤酒都是从量税。黄酒是按照240元/吨征收,1994年至今未变;啤酒在2001年调整后,目前根据出厂价有两级税率: 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及以上的(不含增值税),250元/吨;每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为220元/吨。

       相较于白酒,啤酒的价格更透明,渠道相对简单,更接近于快消品以销定产的模式,消费税征收后移的难度理论上要小于白酒。但由于均价低、消费频次高,啤酒的价格敏感度也是各类酒类产品中最高的。如果征收后移,会否影响啤酒的销售?

      “如果征收后移,对啤酒价格我认为影响不大,依然可以消化。一方面企业少了这部分税后,出厂价可能会调整,另一方面企业可能会拿出一定补贴,渠道也会有一定弹性。”啤酒行业专家方刚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啤酒产量占到所有酒类产品产量的六成以上,但其贡献的消费税远不能与白酒相提并论。2023年全国啤酒总产量3789万千升,不考虑体积质量换算,其贡献的消费税最多不到95亿元。

       剩下的葡萄酒和黄酒,对消费税的贡献更小。2023年,全国黄酒企业完成总产量190万千升,按此推算去年黄酒的消费税不到5亿元。

       葡萄酒则是被归类为其他酒,按照应税销售额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从1994年持续至今未变。此外进口葡萄酒还另有关税,其中部分与中国有贸易协定的国家如智利、新西兰可等享受零关税。

       但由于国外葡萄酒普遍被视为农产品,税负显著低于国内葡萄酒企,近年国产葡萄酒规模和盈利都持续萎缩。2023年葡萄酒行业累计完成销售收入90.9亿元,对比五年前的2018年下滑了一半以上。

       在葡萄酒行业看来,沿用原来的消费税率,已经不能对葡萄酒消费产生正确引导,反而影响国产葡萄酒的竞争力。包括张裕股份前董事长周洪江在内的葡萄酒企人士,都曾多次呼吁取消或调整葡萄酒的消费税,实现国内葡萄酒企与国外同行公平竞争。这一呼吁也得到过协会的支持。

       而对于啤酒,黄酒,方正证券认为,由于其零售商相对较为分散,最终端可能触及餐厅、小卖部等相对税务征管不太严格的环节,相对生产环节来说,到最终端征收消费税的可控性偏弱,可能造成一定的税收损失。

      “针对更加面向大众的消费品,征收环节的下放可能逐级调节,即先后移至批发环节征收,再缓慢过渡到在零售环节征收的模式。”研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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