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税务常识知识,您应该知道!

来源:小陈税务 作者:小陈税务 人气: 时间:2016-12-07
摘要:开普票和专票缴的税一样多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与纳税人提供的具体业务和纳税人类别有关,跟开具的发票种类无关,也就是说纳税人开展增值税纳税范围的业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与专用发

开普票和专票缴的税一样多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与纳税人提供的具体业务和纳税人类别有关,跟开具的发票种类无关,也就是说纳税人开展增值税纳税范围的业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缴纳税额是一样。

特殊情况,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开普票免增值税,开专票全额缴纳增值税;其他情况开普票和开专票缴的税一样多。

年终奖真的有坑

请大家注意年终奖临界点,宁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并举出例子,比如年终奖为18000元,那么要缴纳540元的税,如果按年终奖为18001元,则需要多纳税1155.1元,即1695.1元;

54001元的年终奖比54000元多纳4950.2元;

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纳4390.25元;

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纳19250.3元;

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纳30250.35元;

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纳88000.45元。

不缴税也要申报

扣完社保公积金后,工资没有到3500,虽然不缴个税,也要纳税申报;

企业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税款要缴,也要按时纳税申报;

企业免税不缴税,也要申报

没有应纳税税款的申报就是所谓的零申报,只需走一个简单的程序。

但如果不申报,税务机关可每次处以2000元的罚款。

个人分红税率真的很高

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分红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的政策环境下,两道税率带来40%的综合税负。

顺便说一下,而工资薪酬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才45%,且要减掉速算扣除数。由此可以直观判断,回报在职的自然人股东,发奖金(年终奖)比分红更节约税金。

未分配利润转增自然人股本

近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在对辖区内某高新技术公司实施税务稽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将未分配利润转增个人股东股本,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违法行为,最后作出责令其补税220余万元,罚款110余万元的税务处理处罚决定。

经查实,该公司2009年出于竞标的需要,急需将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由于股东自有资金不足,公司账上也没有足够的未分配利润,于是,该公司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代为撰写股东决议和公司章程,以利润转增资本的方式增资。账务方面,在2010年9月有830多万元的未分配利润时,该公司作出了增加实收资本900万元的账务处理,其余70万元挂往来账。

根据税法规定,上述个人股东以利润转增资本,构成从公司取得利润分配,应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为扣缴。另外,该公司还存在以套取的现金方式,在内账中向个人股东发放股息、红利,向员工发放奖金和提成,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对此,税务机构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补税罚款330余万元的处理决定。

税官说法

在该案件中,该公司以利润分配形式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的业务,实际上是该公司将利润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的过程。本案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实质是对以利润分配方式分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征税,当涉案公司办妥工商登记和转增资本的账务处理时,纳税义务就已经产生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公司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的有关规定,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和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利润分配,纳税义务就会发生,并不要求股息、红利以现金形式进入股东账户。因此,个人股东企图通过非现金分配来规避个人所得税的做法也是行不通的。在此,税务机构提醒广大纳税人,认真学习税法知识,依法诚信经营,莫因一时便宜而触犯税法,招致更大的损失。

有些时候不要想当然

只要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图书的税率就是13%。但有一家公司,销售图书且是一般纳税人,有人觉得该公司按17%纳税,解释:该公司印刷图书的进项发票是17%,如果该公司适用13%的税率,那不成了缴13%抵扣17%?

使用税率只与产品有关,与进项无关,进项税额只抵税额不抵税率,因为印刷图书的企业开具17%的发票,就是按照17%教的税,购买方不管“销项的税率”多少,都是按照17%抵扣。

合同重签印花税再缴

有些企业喜欢签合同,签了以后发现问题就作废后重新签。殊不知签了合同就要缴印花税,即使合同作废。另外,在变更合同时,如果合同金额增加了,需要补缴印花税,金额减少了,则不退印花税。

印花税不是所有合同都要贴

我国现行印花税税收政策规定了对13个列举税目征收印花税,其中合同性质的税目有11个。对未列入印花税列举范围的不征税。如: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法律顾问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等,就不属于列举范围内,不征印花税。

虚开发票真的会判刑(很重)

卖8.3万元的发票判刑13年6个月

2015年年底,青岛市国税局稽查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在侦办青岛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过程中,发现青岛超旭工贸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青岛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公安部门联合专案组遂对青岛超旭工贸有限公司账簿凭证等纳税资料进行检查,并对该公司实际经营负责人秦某某、财务负责人董董某某进行询问。根据秦某某与董某某供述,二人系夫妻关系,秦某某发现青岛超旭工贸有限公司进项发票不够抵扣,便联系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某某,并由董某某到孙某某处,虚开了销货单位为青岛某商贸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价税合计8.3万元,同时,董某某按5%向孙某某支付了4100元的开票费。

根据上述违法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青岛超旭工贸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真实资金往来的情况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2万元,已构成偷税行为,被国税部门责令补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9万元。同时,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并由李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秦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股东年底欠钱不还要缴个税

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5)黄中法行终字第00007号:截止到2010年初,博皓公司借款给其股东苏忠合300万元、洪作南265万元、倪宏亮305万元,以上共计借款870万元,在2012年5月归还,该借款未用于博皓公司的生产经营。2013年2月28日,黄山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博皓公司涉嫌税务违法行为立案稽查,于2014年2月20日对博皓公司作出黄地税稽处(2014)5号税务处理决定,其中认定博皓公司少代扣代缴174万元个人所得税,责令博皓公司补扣、补缴。

上述裁判文书中,个人股东2012年5月归还借款,2013年2月黄山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博皓公司涉嫌税务违法行为立案稽查,做出“博皓公司少代扣代缴174万元个人所得税,责令博皓公司补扣、补缴” 税务处理决定,按照上述裁判文书判决结果,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也就说借款虽然还了,还要按照相关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发票备注栏被不当回事

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发票要求这么严

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230112571929075):

事由:要求企业作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依据:详见通知内容正文

通知内容:

2012年1-8月,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230112571929075)从哈尔滨泉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纳税识别号:23011275632710X)购入水泥熟料等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9张,不含税金额合计56,191,679.51元,进项税合计9,552,585.39元。开票日期均为2012年,加盖旧式发票专用章。

经调查,上述业务真实,取得的发票,除加盖旧式专用章外,没有其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办法规定,发票专用章属于发票的基本内容,是确定发票法律效力重要形式特征。

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新的“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的规定,以上69张发票均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根据国税发[2008]40号文件“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规定,经请示哈尔滨市国税局研究同意,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以上69张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限你企业于2014年9月30日前,作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新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方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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