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推行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有关要求,我局在2020年全面防控疫情期间,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政治保证、战略定位、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充分认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奋力展现新作为、实现新发展、作出新贡献。我局始终坚持以创新执法思维、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为目标,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以法治思想统领税收,以法治方式治理税收,强化法治教育宣传,建立健全制度措施,科学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推进执法监督,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税收法治化、现代化建设。现将我局推行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020年,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组织收入原则,坚决遏制“空转”,坚决落实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不折不扣的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动态完善减税降费任务清单,确保任务落实到人到户。疫情期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帮助企业复产复工。找准“痛点”、“堵点”,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落实政策宣传全覆盖,增强培训辅导实效。全年多次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职责作用,保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市局要求进行清理及备案。对规范性文件采取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按照总局、市局发布的审核事项清单,确定我局法制审核事项及金额,并召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会议。继续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深入探寻建立与法律顾问良好的日常配合、协作等长效机制,推动法律顾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保障,为税收工作构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风险“防火墙”。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开展文书评查工作,认真落实裁量权基准 要求税务干部充分认识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的重要意义,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规范执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同时注重合理性,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定期对税务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复核,并开展互比互评,互查是否依程序办理、是否存在处罚幅度不当等现象,发现问题,要求责任人员予以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真正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有痕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规范有效的重要保证,我局通过开展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培训,发放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等方式,以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相结合的形式稳步推进该项制度有效落实。2020年,我局充分利用两个办公区高质量“约谈室”开展询问笔录、接待信访举报等工作,充分听取并全方位记录行政相对人诉求,并第一时间给予解决。充分利用集模拟法庭、听证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建设提供有力的硬件保障。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依托税收执法督察、风险应对复审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疑点信息分析检查,严格督办执法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整改并追究责任。全面梳理执法行为,深入分析发现的问题,逐条找出原因进行分类整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建议,做到边查边改边纠正。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分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对属于税务机关和执法人员责任的,进行追责,并将税收执法过错全面纳入科所和个人绩效考核,及时向全局通报。 六、做好复议诉讼工作,畅通救济途径 有效畅通纳税人寻求税收法律救济的途径。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共性违法行政问题,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收到行政诉讼状后积极沟通联系律师,积极做好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目前我局已在办税大厅安装LED公示屏及触摸屏,公开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等相关事项执法流程和服务指南,方便纳税人办税,并且区局及各税务所均编制完成权责清单、权责事项信息表、流程图,在市局统一部署下进行公示,确保权力与责任在阳光下运行。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2020年,我局自上而下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组织全局干部完成了公务员学法用法网上学习及考试,合格率达100%。多次邀请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中常见问题以及司法实践方面进行讲授,有效提升执法水平。 依托税收普法教育基地不断丰富实践活动,面向不同社会群体,通过“请进来”、“走出去”、“联起来”,积极开展贴近时代、贴近需求、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要求新录用人员全体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0年我局三名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平均85分以上的好成绩。 自全面落实公职律师制度以来,加强对公职律师的锻炼培养力度成为我局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局内已将法律人才列为重点培养对象,通过深度参与行政诉讼、信访案件、会前讲法等工作,使其积攒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其提供法律咨询的智囊作用。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认真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职责,高度重视减税降费以及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靠前指挥,统筹研究工作安排并认真抓好督导落实。牵头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路线图及时间表。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具体抓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措施都能按照既定路线及时间落实到位。各层级“第一责任人”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定不移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在帮助企业减税降负、纾困解难,优化纳税服务,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等方面展现和平税务担当作为。 十一、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以及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仍有差距 局内部分执法人员在学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法治思维还没有百分百做到入脑入心。 2.执法水平上仍有不足 局内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存有瑕疵,执法裁量标准运用上还有不规范之处。 (二)下一年度推进法制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继续严格贯彻执行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继续推行“三项制度”全面依法落实。 3.继续开展文书评查工作,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4.继续做好内部控制和督审工作。 5.继续做好复议诉讼工作,落实第一责任人出庭应诉。 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执法公示平台维护工作。 7.认真履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8.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2021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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