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纳税人情况的公示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2-28
摘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纳税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纳税人情况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纳税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附件:

  1.河南省税务局2021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纳税人情况公示

  2.河南省税务局2021年度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纳税人情况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2年2月28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