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对火力电站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82-09-06
摘要:对电站应按烟尘超标排放量(每公斤)收费,而不按林格曼浓度收费;对工业及采暖锅炉则按烟尘林格曼浓度计算收费。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对火力电站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山东省、河北省、吉林省、辽宁省环保局:

  最近,山东、河北、辽宁、吉林等省环保局或电力部门给我局来文、来电、讯问在执行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中有关火力电站烟尘超标收费的一些问题。我们意见如下:

  一、关于电站烟尘的收费标准问题

  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所做的规定是:

  对电站应按烟尘超标排放量(每公斤)收费,而不按林格曼浓度收费;对工业及采暖锅炉则按烟尘林格曼浓度计算收费。

  二、关于“电站煤粉”的含义问题

  在《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附表“排污费征收标准”的废气表中所列的“电站煤粉”,是直接从《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表一引用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废气表下的注(2)所明确的“火力电站、工业和采暖锅炉的废气,目前暂按烟尘征收排污费,其他有害物质暂不收费”之中的“烟尘”对电站来说,是指表中“生产性粉尘”栏内“电站煤粉”即电站超标排放的烟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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