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监规发[2024]2号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04-08
摘要:积极落实降费扶持相关政策,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收费,及时、高效满足企业的检验检测需求,以实际行动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晋市监规发[2024]2号        2024-4-8

各市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各学(协)会:

  经2024年3月28日第10次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自2024年5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确保《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提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振我省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优化登记注册服务流程。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多场景、多业务中的应用。持续推进经营主体注册、注销便利化,全面落实简易注销、普通注销、依职权注销、代位注销制度,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

  (二)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建立健全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机制,强化公平竞争政策的宣传倡导,指导企业落实合规主体责任,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应用,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不断扩大“多报合一”范围,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的年报公示工作。不断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举措,鼓励失信经营主体重塑信用。

  (四)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促进自由裁量权的规范适用。抓好“法治下基层”活动,服务基层、服务社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推行“一业一查”综合监管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提高监管效能。强化网络监管执法,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二、丰富精准政策支持

  (五)做好《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实施意见》23条政策措施的细化落实。持续推进“个转企”工作,落实奖补政策,探索构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库,精准帮扶。主动为企业画像,依托平台,向企业精准推送政策,积极推进“惠商保”项目宣传理赔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成功后享受“惠商保”政策。

  (六)深化政银合作,持续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拓展贷款模式,试点开展民营企业基础授信贷款服务。联合金融机构,依托民营企业信用年报数据、银行征信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建立信贷模型,制定统一标准和相关制度,在部分地区先行试点推行基础授信贷款,提高民营企业融资获得性。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优化登记全程帮办服务,对于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条件要求的企业,根据省财政相关政策给予一定贴息补助。

  (七)切实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以下简称“两不一欠”)问题。强化统筹协调,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转入常态化自查,持续推动问题自查工作深入开展。提升治理“两不一欠”问题专项行动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行动工作平台,专人负责填报、审核工作,实现数据调度无缝衔接。将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特别是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有关内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对未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大型企业,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失信惩戒。

  (八)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积极落实降费扶持相关政策,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收费,及时、高效满足企业的检验检测需求,以实际行动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三、健全法治体系保障

  (九)健全价格监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查办并公布典型案例,确保降费减负政策落实落地落细。持续完善转供电违规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广使用“山西省经营主体转供电查询小程序”,严厉打击违规加价收取电费、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十)依法强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工作,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保护自身专利权。依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西分中心,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

  (十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高效促进质量提升

  (十二)加强标准制定、认证实施等环节的指导,提高“山西精品”的公信力和知名度,稳步推进“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制定精准的惠企惠民一揽子政策措施,开展“惠企直通车”行动。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十三)持续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围绕山西中药产业链,帮扶筹建山西中药制造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全面落实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和强制管理计量器具检定费用减免政策。开辟绿色通道,对中小计量器具制造企业、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的型式试验申请,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工作时限,提升服务水平。

  (十四)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优化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环境。有序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督促指导创建地落实创建标准,提升创建质量,发挥引领作用。

  五、强化党建引领宣传

  (十五)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引导民营企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持续推进民营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引》,抓好示范点创建工作,培育选树多个“党建强、发展强”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建示范点,发挥示范点创新和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建品牌导向作用,推进党建和生产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努力将品牌创建体现在促生产、抓管理、建队伍、强技术等各个环节,以党建品牌助力“小个专”高质量发展。

  (十六)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发挥主流媒体与行业媒体、新兴媒体各自优势,通过主动发布、接受采访、刊发文章、主题报道等多种方式,努力实现宣传有声有色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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