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7-05
摘要: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公告018年第3号     2018-07-05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2.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问题的公告

  4.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百色市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问题的公告

  5.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6.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百色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有利于税务机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为纳税人降低制度性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建设。根据机构改革的需要,我局对现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束后要公布清理结果,确保税务机关规范执法,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

  二、制定《公告》的依据

  清理规范性文件主要根据《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制定机关应当及时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形成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的规定。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我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为4份。

  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1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问题的公告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2017年3月21日
2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百色市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问题的公告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2012年12月4日
3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2010年10月11日
4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百色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办法》的公告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 2010年12月17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