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咸阳市等第二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系统和省级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停机切换的通告 为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后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将于2022年3月1日18时至2022年3月7日9时,对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榆林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进行第二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系统停机切换,切换后以上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线上申报缴费渠道调整为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相应功能停止使用。同时,将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由省本级现有医保信息系统切换到人社部门省级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一)医保部门暂停办理业务范围及时间 自2022年3月1日18时至2022年3月2日9时,暂停办理全省(除西安市、西咸新区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业务。 (二)人社部门暂停办理业务范围及时间 自2022年3月1日18时至2022年3月7日9时,暂停办理省本级工伤保险所有业务。 (三)税务部门暂停办理业务范围及时间 1.自2022年3月1日18时至2022年3月7日9时,暂停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各渠道申报缴费业务。 2.自2022年3月2日9时至2022年3月7日9时,暂停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渠道申报缴费业务。 3.自2022年3月2日9时起,暂停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渠道申报缴费业务。 二、恢复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一)医保部门恢复办理业务范围及时间 自2022年3月2日9时起,恢复办理全省(除西安市、西咸新区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业务。 (二)人社部门恢复办理业务范围及时间 自2022年3月7日9时起,恢复办理省本级工伤保险所有业务。 (三)税务部门恢复办理业务范围及时间 1.自2022年3月7日9时起,恢复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各渠道申报缴费业务。 2.自2022年3月7日9时起,恢复全省(除西安、西咸新区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业务,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和办税服务厅的各渠道办理。 3.西安市、西咸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业务待西安市医保业务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另行向社会发布公告,重新启动征收。 三、业务办理提醒 (一)此次业务系统停机切换涉及地市缴费人已经办理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集计划单的,请在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缴费业务。若在此期间内未完成缴费业务,2022年3月7日后需在医保部门重新办理征集计划。 请广大缴费人密切关注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通告,及时获取有关信息、操作指引、常见问题答疑,积极参加社保费相关系统升级切换的培训辅导。 (二)请广大缴费人妥善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停机升级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社保费相关业务,避免系统停机升级造成的影响。 (三)社保费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广大缴费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办理时间过长等情况。 (四)广大缴费人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社保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缴费人办理缴费事项的影响。对于系统切换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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