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提[2023]791号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87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6-05
摘要:当前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集中在中央,省及省以下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未经授权不得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针对您提出的政策诉求,我们将认真组织开展政策调研,向财政部汇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879号提案的答复

湘财提[2023]791号        2023-6-5

  (A类)

李新首等17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扶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造价工程师行业等现代高端服务业,促进湖南实体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结合省税务局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等行业的宣传工作,增强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对注册会计师等行业的了解和认识”的建议

  一直以来,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宣传阵地、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提高行业社会认可度。一是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报》、《湖南日报》头版、《湖南会计》等多渠道发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从出台背景、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对政策作了解读,推动相关部门及注册会计师行业抓好政策落实,规范政策执行,为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是省“两会”期间,在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微信公众号推出策划“省政协委员‘言’发展”,用图文形式集中展示新一届省政协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专业优势、为民尽责、为国履职的新风采、新作为,同时邀请湖南经视、政协云、红网等省内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三是开展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公益服务品牌系列活动,多渠道加强行业在提高经济信息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实体经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助力全省财源建设、履行财会监督职能等方面的宣传,增进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对行业的了解。四是在中注协编写《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报告(2021)》期间,组织省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案例供稿并填报基础数据,省内共有4家会计师事务所供稿案例被收录,宣传新时代行业风采,提升社会认知度,增强行业认同感。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大行业宣传力度,不断提升行业宣传质量,积极传播行业好声音,围绕主题主线,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创新方式方法、谋划亮点宣传专题等举措,讲好行业故事,充实丰富协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会刊等内容,通过多渠道信息窗口及时反映行业动态,加强与省内主流媒体及中央媒体的交流合作,通过各类媒体加强专题报道,不断提升行业影响力。

  二、关于“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并引导对服务费用合理定价”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和省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积极推动执业机构入驻电子卖场、持续规范执业行为;加强自律监管,引导执业机构合理有序竞争。一是研究出台《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通用指导性目录》(湘财综〔2022〕18号),将会计审计服务、监督检查辅助服务、工程服务、评审评估评价服务、咨询服务等列入通用指导性目录中,并布置和指导省级部门预算单位更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单位根据目录内容相应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注册会计师等行业可发挥自身专业化优势,积极参与竞争,根据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服务价格,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提供相关服务。二是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入驻电子卖场,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流程,将电子卖场的审计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这是推行政府购买会计审计服务的一大举措,同时也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会计审计服务。三是引导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落实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和标准,从源头有效遏制恶性竞争。四是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引导执业机构对服务费用合理定价。省财政厅一方面,持续关注市场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对于明显低于成本价执业的机构采取约谈提醒等方式,引导规范执业,有序执业,防范执业风险;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市场信息收集平台,重点收集各类业务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收费情况,加强对行业交易信息的实时监测,重点关注招投标、中介超市、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恶性低价竞争行为,对收费明显低于同类业务平均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重点检查。

  三、关于“参照软件企业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和“参照其他知识密集型企业,出台对注册会计师等行业的产业扶持政策,给予税费减免或补贴,对购置、租赁办公用房给予一定补贴”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系列政策,对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造价工程师行业等现代高端服务业允许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服务企业按政策规定期限减征、免征增值税,对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服务企业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六税两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当前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集中在中央,省及省以下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未经授权不得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针对您提出的政策诉求,我们将认真组织开展政策调研,向财政部汇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同时,我们将会同税务部门积极落实国家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确保服务企业应享尽享税收优惠红利。

  四、关于“对成功辅导企业上市等重点案例给予专项奖励”的建议

  为落实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省财政厅通过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上市、挂牌产生中介费用进行补助,明确对完成股份制改造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在湖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中介费用补助;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实际支付的中介费用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其中创新层补助70%,基础层补助50%。上述中介费用补助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费用,相当于按结果导向对会计师事务所辅导企业上市给予了支持。

  五、关于“出台对注册会计师等行业的人才支持政策,对资深、领军注册会计师等提供就医、购房、职称评审、子女就学等优惠政策。对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等给予专项人才补贴,对新招大学生给予就业补贴,使行业人才引进、培养、留用形成良性循环,从而提升行业吸引力和整体服务能力”的建议

  为进一步激发高端财会人才创新活力,省财政厅多次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长沙市人才办等人才政策制定部门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订高端财会人才相关政策措施。一是2022年7月14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新一轮省级人才计划优化整合方案》,将“湖南省财会金融人才支持项目”纳入芙蓉计划统筹调度实施。2013-2019年,我省共遴选财会金融类人才205人,涉及财务、审计、金融等专业领域。二是从2021年开始,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推荐中,为会计领军人才单列选拔指标,每两年可推荐1个,助推会计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三是2019年,出台《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放宽年龄等3个条件,解除“一票否决”等3个限制,下放专业调整等3个权限,打破限制、打破条框、打破等级,为民营企业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有机结合提供坚强保障。进一步畅通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非事业编制律师和非国有企业公司律师等非公有制专业服务人才职业资格报考、职称申报参评等渠道。四是会计、审计、统计系列增设正高级职称,健全了会计等涉及生产性服务系列职称层级,打破了职业发展的“天花板”,拓展了会计人才职业发展空间。近年来全省评定了38名正高级会计师,有效增加了会计领域高层次人才供给。五是在长沙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2021年度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将“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纳入了C类人才认定条件,“省会计领军人才”纳入了D类人才认定条件。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可结合自身实际,单独向长沙市委组织部申报C类及以上等次人才,长沙市委组织部将按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按规定给予认定。六是成功创建中国长沙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特色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充分发挥园区“培育企业、集聚产业、辐射带动、服务发展”的核心功能,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提供岗位招聘、劳务派遣、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管理咨询、权益保障等全方位、全过程人力资源服务。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代表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推荐中继续支持会计等相关行业高层次专家参与,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会计、审计等高端专业服务机构设立博士后站点,开展相关专业领域的创新研究,吸引集聚优秀博士后青年人才。二是持续推动职称评审“破四唯”“立新标”,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活力为目标,坚持“先立后破”,力避“一刀切”、简单化,修订职称申报评价标准,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助推会计、审计、法律等专业服务人才高质量发展。三是开展政策调研,积极向中央建议,争取国家更大的税费优惠等政策支持。四是推进中国长沙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支持株洲、衡阳、湘潭、岳阳等地建立人才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强会计、审计等专业高端人才引进。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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