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调整增加的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实际缴纳所得税时,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调整减少上年利润或增加上年亏损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有关科目 由于调减利润而应退回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按规定办理退税手续,收回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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