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地税函[2000]231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车辆通行费纳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08-15
摘要: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济青高速公路、泰曲一级路、济南黄河一桥、平阴黄河公路大桥、滨州黄河公路大桥车辆通行费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自1999年11月16日起,由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向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申报缴纳。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车辆通行费纳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地税函[2000]231号        2000-08-15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根据省政府鲁政字[1999]253号文件规定和7月8日第47次省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以及营业税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车辆通行费纳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济青高速公路、泰曲一级路、济南黄河一桥、平阴黄河公路大桥、滨州黄河公路大桥车辆通行费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自1999年11月16日起,由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向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申报缴纳。

  二、本通知下发之前,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已在有关市地缴纳的车辆通行费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不再退库,可在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向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申报纳税时予以抵扣。

  以上请遵照执行。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