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除了取得退休工资外,企业每个月支付补贴。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11-28
摘要:问:一企业员工在退休前从事的是高危工作,因此退休后除了取得退休工资外,企业每个月支付500元补贴。请问,该笔补贴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

问:一企业员工在退休前从事的是高危工作,因此退休后除了取得退休工资外,企业每个月支付500元补贴。请问,该笔补贴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该企业支付给员工的500元补贴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免税补贴范围,需要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