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粤财法[2003]11号 2003-01-23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