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公司被盗一批产品,损失20多万元。因未结案财务人员未申报损失,一直把账挂在“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税务检查员取证后指导财务人员通过专项申报申请损失,税务局核准后调减税基20多万。 税官提醒:被盗损失记得报案,扣除赔偿可以列支。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