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 号)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仍然对股份公司、金融企业等27个行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除此之外的其他公司采用注册资本认缴制。
相关政策—— 注册资本实缴制的企业,实收资本到位情况仍按原来的政策办理,需出具验资报告、或由银行出具询证函,并办理工商办更登记手续(实收资本变更)。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后工商部门如何加强监管?企业需通过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对企业实际出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工商局的监督和抽查,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所以对于注册资本是宽进严管。
注册资本认缴制的企业,认缴是指股东承诺在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内,股东的出资情况。而承诺何时兑现?也就是实收资本是否到位,何时到位,以及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何时入账等情形下,需提供什么样的证据,实务中有如下三种选择: 2.由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询证函。 3.直接由全体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样式见附件) 而上述三种选择中,都需要下述证明材料: 1.必须是以股东名义转入到设立公司的验资账户(或基本账户),而且用途必须写明是“投资款”。取得的证据就是进账单。 2.公司自身包含有投资款流水的当月银行对账单,银行回单。 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后需由公司向全体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但目前很多公司并未严格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 由于验资报告、银行询证函由第三方出具,证据的有效性更强一些,而且很多时候,可能需使用到验资报告,如: 1.向银行贷款 2.公司做强做大,计划新三板上市,或者其他方式上市 3.申请政府补助
4.向政府部门申请某个资格,如ICP,网站,游戏,软件……….
相关新闻——国务院法制办、工商总局负责人就《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答记者问
相关政策—— 附件: 出资证明书 (货币出资)
公司名称:
全体股东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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