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关政策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1)合理确认管理费用的内容。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二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等。 (2)对于管理费用中的总机构管理费,是指同一法人的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的管理费用。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采取分摊管理费用的方式。 三十二、第32行“财务费用” 1、填报要求:纳税人应当填报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财务费用。本行数据可根据会计报表中的《利润表》的“财务费用”行进行填列。 相关政策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1)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其中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存款利息收入。 (2)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不在此行填报: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填报此行。 (3)企业对外投资借入的资金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在此行填报,不需要资本化计入有关投资成本。 (4)企业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金50%的,其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在此行填报,不予扣除部分在附表调整。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