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成本的十大影响及对策

来源: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作者: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人气: 时间:2016-08-05
摘要:收到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分包成本、材料采购成本、设备租赁成本等包括进项税,如劳务分包价100万元,进项税3万元,含税价(支付分包商)103万元,入劳务成本为103万元。

营改增对成本的十大影响

一是“营改增”前许多项目对下劳务分包或劳务派遣没有取得发票,造成项目成本和税金不实,存在漏税现象,营改增后要取得增值税发票,可能会造成税负或成本增加。

二是由于劳务分包“营改增”前为3%的营业税调整为11%的增值税,有可能会引起劳务分包单价上涨,造成成本上升。

三是许多项目还有包工头的承包模式,无法取得发票,“营改增”后包工头的承包模式不能使用,要使用有资质的劳务分包或劳务派遣,有可能会引起劳务分包单价上涨,造成成本上升,同时要取得增值税发票,可能会造成税负或成本增加。

四是企业内部的施工队伍,由于没有发票,造成进项税抵扣减少,造成应交增值税增加。

五是“营改增”前许多项目有提点分包、违法分包等,在“营改增”后都不能采取此种分包模式,引起企业管理的变革。

六是“营改增”前许多项目辅料都是普通发票,实行营改增后要取得增值税发票,引起辅料涨价,还有地料和商砼按目前的规定都采取简易计税3%,无法取得进项税,造成应交增值税增加。

七是“营改增”前许多项目租赁施工设备存在向个人租赁的现象,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营改增”会引起租赁费上涨。

八是“营改增”前许多单位材料采用集中采购,有可能造成“三流不统一”,“营改增”后应改变原来的集中采购模式。

九是“营改增”前办公用、劳务用品等没有采取集中采购模式,取得的是普通发票,“营改增”后应改变原来的采购模式。

十是分包成本中材料、设备部分的进项税抵扣不足。由于专业分包包含大量的材料、设备,相关进项税由分包商可抵扣17%的进项税,而总包方取得其开具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按11%的税率抵扣进项税,与直接采购相比,将少抵扣6%的进项税,“营改增”后应改变原来的分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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