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走出去”企业风险自查工作通知 各位纳税人: 为进一步强化跨境税源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走出去”纳税人相关税收风险,现就开发区税务局“走出去”企业开展境外税收风险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结合你企业报送的“走出去”企业清册结合实际情况就境外投资及所得(含受控外国企业)、境外承包工程(含开具中国居民身份证明)、境外上市及外派人员税收风险管理开展自查。 我局已就境外投资及所得(含受控外国企业)、境外承包工程(含开具中国居民身份证明)、境外上市及外派人员形成四个自查工作要求及自查模板。若你企业仅涉及境外投资、境外承包工程、境外上市及外派人员其中一项,只需报送对应的自查报告至主管税务所即可;若涉及上述业务中的两项或三项,需同时报送相应自查报告至主管税务所。 具体要求见对应附件自查工作要求及自查工作报告模板。遇有问题,可联系我局国际科关丽丽,联系电话:87525115。 税 屋附件: 附件1:“走出去”企业境外承包工程税收风险自查工作要求.doc 附件5:“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及所得税收风险自查工作要求.doc 附件7:“走出去”企业外派员工取得所得税收风险自查工作要求.doc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19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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