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如其纳入核定征收印花税范围的部分应税凭证已完税的,已缴税款应在核定征收的应纳税额中予以扣除。 附件[附件废止]: 1、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 2、核定征收印花税核准表 3、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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