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税税种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共涉及13项税费(12个税种、1项涉税费用),分别为: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外资企业不征)
教育费附加(外资企业不征)
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外资企业为城市房地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外资企业为土地使用费)
车船使用税(外资企业为车船使用牌照税)
印花税
契税
耕地占用税
土地增值税
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属于国家税务机关征管范围,契税由财政部门征收,其余均属于地方税务机关征管范围。
开发建设期涉税事项和涉税环节较少,主要涉税事项和涉税环节集中在租售期,具体情况见下表:
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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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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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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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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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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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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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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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财政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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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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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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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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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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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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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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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土地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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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售 管 理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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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房屋
转让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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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土地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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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按“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如果所销售房屋为自营工程,还涉及“建筑业”税目,但与“销售不动产”的计税依据不同(见税收政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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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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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
土地使用税(费)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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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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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房屋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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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
土地使用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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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屋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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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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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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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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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费用手续费合并营业收入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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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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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时按销售不动产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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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建房屋兼营物业管理以及餐饮、娱乐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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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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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按“服务业”税目,适用相应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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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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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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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东所得股利按股息、红利所得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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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业税税目及涉税事项系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所涉及到的营业税税目、税率和涉税事项如下表所示:
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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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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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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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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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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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房屋及配套设施;
售房中的代收款项
售房违约金;
房屋赠与;
以房抵债或以房换房;
合作建房;
转让在建项目(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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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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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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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
赠与土地使用权;
转让在建项目(已完成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尚未进入施工阶段);
转让其他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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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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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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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营工程所建房屋;
代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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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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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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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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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土地;
出租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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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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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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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物业管理收入;
物业管理代收款项;
兼营房地产咨询业;
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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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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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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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饮食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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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 乐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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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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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娱乐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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